2021年2月2日,是第25个世界湿地日,今年的主题是“湿地与水——同生命,互相依”。
根据国际湿地公约定义,湿地是指天然的或人工的,永久的或间歇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淡水或半咸水及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沼泽、泥炭地、湿草甸、湖泊、河流、蓄滞洪区、滩涂、水库、池塘、水渠、水稻田等均属湿地范畴。
据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资源管理与保护处处长侯希刚介绍,长春市现有湿地24.2万公顷,人工湿地占湿地总面积的比例最大,约为86%,是长春地区湿地的主体。河流湿地、湖泊湿地相对较少,沼泽湿地所占比例最小,仅约为1%。在长春市各辖区的湿地分布中,九台区和双阳区的湿地面积所占比例较大,作为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之一,与其他分区相比,这两个区域内的稻田更多;具备旅游资源的净月开发区和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生态环境良好,水体湿地资源也较为丰富;以二、三产业为主的经济开发区湿地面积最少;其他各区湿地面积相近。

长春市现有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春北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吉林长春新立湖国家湿地公园、净月潭湿地公园、吉林九台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湿地。2020年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长春市保卫湿地行动方案》,严格湿地用途监管和总量管控,增加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指导县(市)区开展湿地修复工作,全面完成湿地修复600余公顷。全市自然湿地有效保护率达到33%。
侯希刚介绍说:“湿地是世界文明的延续和发展,保护湿地是人类面对生存环境发生巨大变化而做出的明智选择,是人类进步、文明的象征。保护湿地,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为此,我们特向全市人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不随意开(围)垦湿地,不在湿地范围内耕种、放牧、捕捞;
二、不随意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
三、不擅自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
四、不在湿地范圈挖砂、取土、开矿;
五、不向湿地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不乱倒生活、建筑垃圾;
六、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不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
七、在湿地公园游玩时不乱扔垃圾,争做文明游人;
八、积极参与绿色环保活动,倡导绿色消费理念;
九、要节约用水,合理用水,循环用水;
十、要倡导餐桌文明,不食用野生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