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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全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2020-04-02 15:15:45 来源: 吉林日报

  2020年,是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战之年。通化市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紧紧围绕“十大行动、百项工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生态保护水平持续良好,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更加完善,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

  改善生态环境,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贯彻落实《通化市河长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八个专项行动方案》《通化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化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打好“黑土地保卫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打好“青山湿地保卫战”;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围绕大气、水、土壤等18个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收官战役,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持续改善。

  抓好问题整改,补齐生态环境领域短板。重点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查反馈问题进行集中攻坚,用好用足“四项机制”“八项制度”和“三本账”,综合采取预警、督办、通报、公开约谈、区域限批、专项督察等手段,实行“领导包案、清单交办、达标达效、逐一销号”的整改机制,克服困难,完成城市水源地取水口上移、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重点整改项目,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加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建立完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核查责任制和常态化处理机制,以重复访、多次访、群众不满意案件为重点,开展问题排查整改,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执纪问责,落实“五个一律问责”要求,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追究线索移交机制。

  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谋划安排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科学谋划一批生态环境领域的项目建设,破解现存环境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持续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机构垂管工作,强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监管工作。

  强化执法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和生态环境部门的司法联动和双随机抽查机制,用好用足四个配套办法。加大对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排查整治,加强全市放射源管理。推进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和评估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环境风险。

  紧盯疫情防控,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监管与服务。持续抓好医疗垃圾、污水和城镇污水的监管工作,坚决做到全市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严格执行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实行每日一检查、每日一监测、每日一报告的“三个一”制度;认真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类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容缺办理”等方式,保障及时顺利实现生产。对其他确因疫情防控需要的审批事项,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临时便利措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