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志军任职的通知
吉政干任〔2019〕5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2019年11月15日决定,任命庄志军为吉林化工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