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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残疾人的幸福美好新生活保驾护航
2019-03-26 15:17:32 来源: 吉林日报

  从羸弱到强大,从单一到多元。30年间,我省残疾人维权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提高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现在,广大残疾人朋友腰板直了、底气足了、心里亮了,因为他们遇到困难有地儿说了,生活环境变了样。

  1996年1月,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标志着我省残疾人事业从此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当看到《办法》中有“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受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这样的表述时,很多残疾人朋友热泪盈眶。“希望社会能给我的孩子平等竞争的机会!”小宇(化名)的家人道出了残疾人家属的心声。如今,小宇已经长大,大学毕业的他弹得一手好钢琴,崭新的生活正在向他招手。小宇的例子充分诠释了一句话,“在同一片蓝天下,共享阳光与温暖。”这,就是平等。

  《吉林省分散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若干规定》《吉林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吉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条条款款都写到残疾人兄弟姐妹的心坎上。全省各级残联积极配合人大和政协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政协共进行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活动140余次,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破解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疑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我省残疾人事业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住建、残联、民政、通信、老龄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全省无障碍建设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县级以上新建建筑、居民小区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县级以上城市主干道及市区级商业街、步行街等人行道普遍设置盲道和缘石坡道。全省航空、铁路、轻轨、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均按照行业无障碍标准建设,使残疾人出行越来越便捷。

  家住敦化市红石乡西黄泥河村的孙佃青是视力一级残疾人,儿子儿媳常年在外打工,他独自在农村生活。家里从房门到院门是土质地面,且高低不平,特别是雨后,一踩一脚泥。“现在好了,残联给我院里铺了水泥地面,我再也不担心摔倒了!”孙佃青院子里的路平了,心里的路宽了……截至2018年,全省投入中央彩票公益金2700万,为8000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投入省级彩票公益金3000万,为6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省残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与省残联共同实施的“沐浴阳光”项目,为10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免费安装热水器和浴霸,残疾人在家里也能洗上热水澡。

  每人每年补贴260元。这个看似不算大的数目,却饱含着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殷切关怀。从2009年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给予适当燃油补贴开始,该项目已惠及140511人(次),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补尽补。

  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中一项根本而长远的任务。省残联与省司法厅密切配合,在全省创建了78个省级、21个市(州)级、169个县级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第一时间为残疾人朋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省残联还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吉林省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意见》,全省建立协调领导小组64个,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61个,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奠定了组织基础。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将《残疾人保障法》和保障条例以及地方残疾人扶助规定纳入各级全民普法规划,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起到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持续推进,我省残疾人维权工作必将迈上新的台阶,为全省残疾人兄弟姐妹平等参与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幸福美好新生活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