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42期)进行公示;对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42期)进行公示。
国家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靖宇县亿家福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春来矿泉水饮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28mg/L,标准规定为<0.01mg/L。初检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复检机构国家农业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标称梅河口市调味厂生产的米醋,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55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三)扶余市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腾麦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菜(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97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省级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白山市合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桦甸市洪顺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灰苏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7.3mmol/kg,标准规定为≤6.0mmol/kg。初检机构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复检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和龙市福万家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利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月韩式拉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45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初检机构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三)宽城区军成蔬菜店销售的标称来自粮油市场小凤蔬菜的小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88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双辽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德惠市钰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卤鸡腿,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400000CFU/g、2300000CFU/g、3500000CFU/g、1700000 CFU/g、220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