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7年9月29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孙宏的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二、免去高源、季炜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赵延民的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邢茂林的吉林省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五、任命孙宏为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六、任命高源为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七、任命季炜为吉林省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