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吉林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吉林省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公告,根据我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
关注一:登记对象
具有吉林省户籍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人员和非吉林省户籍在吉林省常住的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人员。
关注二: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止。
关注三:登记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常住所在地地址、联系方式等。
(2)个人就业情况:就业状态、就业单位名称、未就业原因等。
(3)个人参保情况:参保状态、未参保原因等。
关注四:登记方式
(1)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指定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完成登记相关工作,填写《吉林省全民参保登记表》。
(2)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单位,依托劳动保障服务所(站),通过入户调查的形式,按照“一户不少、一人不落、一项不差”的原则,进行调查登记。
关注五:登记要求
调查员入户调查时,佩戴“吉林省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证”,入户进行登记调查。调查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个人情况。调查对象提供的资料仅用于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用途,各级全民参保登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全民参保登记相关工作人员对获知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