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央新闻单位驻吉机构的新闻采编活动管理,巩固驻吉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现对准予许可登记注册的中央新闻单位驻吉机构进行公告。
根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未经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不得在吉林省设立驻地方机构,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以驻地方机构名义从事新闻采编活动。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依法负责中央新闻单位驻吉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欢迎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31-85816044。
附:中央新闻单位驻吉机构名录


特此公告
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