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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通报五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8-30 20:20:32 来源: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

  近日,公主岭市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5起问题是:

  1.秦家屯镇原民政助理郭忠收受钱款为他人办理低保问题。2015年11月,郭忠受秦家屯镇四家子村村民邢某某请托,帮助其女儿申请办理低保,收受邢某某人民币5000元。2016年10月,因没有得到批复,郭忠将5000元返还给邢某某。郭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2.大岭镇原民政助理孙士江、长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孙彦海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问题。2010年10月,孙彦海违规为其母亲丁某某申请低保,时任民政助理孙士江未按规定入户核查,便同意申报,致使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丁某某违规领取低保金7935元。孙士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彦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杨大城子镇公北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刘中士、梁校波,三屯屯长刘文富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刘文富违规私自保管本屯4名低保户存折,并从中支取6000元低保金发放给本屯26户贫困户,400元用于办理低保折和支取低保金过程中的车费和饭费。两任村党支部书记对此失管失察,刘中士、梁校波、刘文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毛城子镇梁山村党支部原书记苏红忱、村委会原主任张义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2010年至2012年,苏红忱与张义研究决定,以本村部分村民名义申报低保,再将支取的低保金2.38万元统一分配给困难村民。苏红忱、张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十屋镇苇家窝村文书王海凤违规为他人申请低保问题。2015年,王海凤在本村村民王某某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下,违规为其申请办理低保。王海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以上5起典型问题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党(工)委、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扶贫帮困资金管细、管实、管到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正确履职,落实好每一项扶贫政策,管好每一个扶贫项目,用好每一分扶贫资金,最大限度惠及于民。

  各纪(工)委、纪检组要深入落实王岐山同志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一律严肃问责,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