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至25日,国务院安委会第11督导组对吉林省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8月25日下午,督导组在长春松苑宾馆举行督导意见反馈会。
督导组认为,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通过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和严格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工作抓得实、抓得紧,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吉林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动员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强化隐患整改,严格执法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
督导组要求,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要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强化督查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曝光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县(区)基层政府、部门和企业进一步提高对大检查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五到位”和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风险得到管控、事故隐患及时消除;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本次国务院安委会第11督导组检查了长春、吉林、白山和梅河口4个市,抽查了长春市绿园区、吉林市磐石市、白山市临江市等区(县)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查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15家企业,对2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孙寰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