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通报了2016年“四好农村路”督导调研情况,吉林以总分85分位列第二名,仅落后于浙江。通报总体评价:吉林省起步早,顶层设计好,发展后劲足。
同时指出,吉林省委、省政府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交通运输工作的重点,纳入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先后出台了《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惠民工程的意见》,通过制度创新和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行业主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工作由行业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坚持紧紧依靠农民群众,大力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和绿化美化工程。
特别是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率先推出首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新“以奖代补”资金投入激励机制,有效促进“四好农村路”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