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17年12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请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继武解读吉林省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并回答了记者提问。香港大公报、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等11家媒体近20名记者参会。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杨红军:
各位记者: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地方标准制修订是地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吉林省标准研究院承担并起草了《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吉林省地方标准,该《工作程序》总结了我省多年来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够有效推动我省地方标准制修订水平的整体提升。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继武将为大家解读吉林省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并回答记者提问,请各媒体给予充分关注。下面首先请李副局长解读《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程序》。

李继武: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我省标准化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热情支持。
根据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吉林省标准研究院承担并起草了《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吉林省地方标准,现已发布实施,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该标准具体情况。
一、 标准制定的背景
地方标准制修订是地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不仅包含大量技术工作,而且包含大量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标准是相关方广泛参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严格按照标准研制程序开展标准研制工作,是保障编写质量,提高标准技术水平,缩短标准制修订周期,实现标准制修订过程面向需求、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协商一致的基础和前提。
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在我省已开展多年,目前现行标准已达1000余项,由于多年历史形成的因素及各行业标准管理工作上存在着差异,大多数标准制修订单位主要参照各行业部门工作意见来实施日常标准制修订工作,造成标准制修订水平参差不齐,工作程序难于统一,对我省标准化管理工作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 标准主要条款介绍
《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程序》系统总结了我省多年来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实践经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明确了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出版等具体要求,规范了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借鉴WTO、ISO、IEC关于标准制定划分规定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对我国标准的计划、编制、审批发布和复审等程序的具体规定,确定了以下9个阶段即预研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
(一)预研阶段
1.确定了以下几条原则: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原则;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原则;安全、环保和节能原则;适应贸易全球化需求原则;维护公众利益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广泛参与、公开透明原则。
2.明确了预研标准应做的工作:拟定标准内容提要(范围、主要技术内容);确定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编制标准建议稿或标准大纲。
(二)立项阶段
明确了立项程序,包括需求征集、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立项论证、年度计划发布。
(三)起草阶段
对起草工作组成员、标准技术要求做了详尽规定,重点强调标准编制说明的编写要求,解决了以往只注重标准内容,轻视编制说明的情况。
(四)征求意见阶段
征求意见是标准制修订的重要阶段,本标准重点关注征求意见的广泛性、代表性,采取多种征求意见形式,力求杜绝走形式、回避反对意见的情况。
(五)审查阶段
细化并明确各阶段的审查的要求,强调从征求意见稿阶段就组织内部审查,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审查会效率。
(六)批准阶段
省级标准化技术机构审查通过报送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准统一编号、批准发布并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
(七)出版阶段
地方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地方标准备案公告后组织印刷。
(八)复审阶段
地方标准实施后,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 年。
(九)废止阶段
废止的地方标准,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告。
三、 下步工作
本标准的制定与出台,为行业管理部门对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进行有效监管和评价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必将推动我省地方标准制修订水平的整体提升。
下一步,为了有效推广实施该项地方标准,我局将组织标准起草单位举办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培训班,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同时加大对标准宣传力度,使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标准起草单位了解标准具体内容和工作程序,进一步提升我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能力和标准质量。
谢谢大家!
杨红军: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在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1.吉林日报:我是吉林日报记者,请问我国标准分为哪几类?为什么要制定地方标准?
李继武:今年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将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修订的标准化法规定:国内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需要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2.中国吉林网:中国吉林网记者提问,《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共分几个阶段?
李继武:地方标准制定程序划分为: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出版、复审、废止共9个阶段。
3.香港大公报:请问吉林省地方标准共有多少项?可以在哪里查到?
李继武:截止到2017年12月,吉林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共1112项,已在吉林省标准信息服务网全文公开,可以通过标准号、标准名称、关键字等3种方式检索、阅读,现已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下载。
4.吉林卫视:《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制定有什么重要意义?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李继武:这个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提升我省地方标准的研制、审查和管理水平,为我省各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将起到保证质量、规范秩序、促进发展的作用。该标准于2017年6月12日批准发布,2017年8月12日已经实施。
杨红军:今天的发布会的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