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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
2014-09-12 22:06:36 来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会现场(柏林摄)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时在省建设大厦7楼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请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魏茂义介绍吉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

 

发布会现场(柏林摄)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时在省建设大厦7楼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请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魏茂义介绍吉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情况,出席当天发布会的还有吉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张雪松、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处长孟民,他们一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中国食品报、中国贸易报、中国日报社、香港文汇报、香港大公报、香港商报、吉林日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吉林省政府网站等21家媒体的近30名记者参会。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处杨红军处长主持发布会(柏林摄)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魏茂义新闻发布(柏林摄)

     魏茂义(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们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9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务院三部门要求,我省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了行动方案,突出重点,综合施治,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下面我就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以说明。

     一、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目的

      当前,农村食品市场一些突出、高发问题比较明显,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和“五无”食品现象屡打不绝,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食品及原料来源不合法,监管基础薄弱,消费者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在农村地区依然存在。在城市普遍对食品安全采取高压态势的形势下,一些问题食品开始“上山下乡”,农村地区的食品消费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我们的食品安全有可能在最薄弱处“失守”。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食品安全问题提到了空前高度,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每年都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尤其是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组建以来,我们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巩固监管成效,省食药安办、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通过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着力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实现农村食品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生产经营行为合法、生产经营过程可控的目标,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有四项:

        一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等方面的监管,取缔一批“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严惩一批食品违法犯罪分子。

         二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解决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和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

        三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

        四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强化对农村地区高风险、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重点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措施

        一是突出整治重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我省地域特点,把食品摊贩、农家乐、流动餐饮服务大棚车等作为重点整治业态,把地产大煎饼、小烧酒、自制熟食、地产糕点等“一村一品”民俗特色食品作为重点整治品种,把农村大集、庙会、红白喜事、传统节假日作为重要监管节点。通过对全省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杂店,小饭店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底数,对流动餐饮服务大棚车和流动商贩登记造册,逐一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监督农村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住农村食品“入口”。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强化联合执法和联合办案的工作力度,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既分兵把口,又密切协作,实现无缝衔接,形成工作合力。食安办注重发挥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作用,做好各项工作组织和调度工作;食药监局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清理规范、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情况整治以及生产经营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整治;工商管理部门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虚假广告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我省此次专项整治还有一个突出特点是公安机关将作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前介入,早期研判,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及时有效衔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注重社会共治。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自觉守法生产经营。加大案件查办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强势,震慑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辨别能力,引导农民朋友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进一步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提升其社会知晓力,鼓励广大群众合理地、更广泛地、更多地参与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来。对于举报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我们都将从严惩处。

        四、专项整治的步骤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4年9月初开始至2014年12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是启动实施阶段(9月初)。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方案,对整治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是全面整治阶段(9月—12月初)。各地围绕整治重点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每周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是分析总结阶段(12月份)。各地对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意见,制定农村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在接下来三个月的时间里,希望媒体朋友关注和支持我省“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2014年9月12日14时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

      1.香港大公报:我是香港大公报记者。据我了解,前段时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公安厅签署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联动机制框架协议,请问省公安厅的领导,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你们将如何发挥作用,保证行动取得实效?

吉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张雪松回答记者提问(柏林摄)

       张雪松: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在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和指挥下,积极会同食药监等有关部门,先后集中侦破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近千余起。特别是在今年,省公安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联动机制的框架协议》,从联合执法、举报奖励、检验鉴定等方面进一步达成共识,确保全省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向纵深开展。截止目前,破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94起,同比去年增长了185%;其中10起大要案件被公安部列为部级督办案件;打掉犯罪团伙42个,打处违法犯罪人员338人次,同比去年增长了156%。

        在这次“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中,省公安厅将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配合食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打击犯罪的质量,坚持主动打击、精确打击,确保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将进一步探索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途径,既要大力加强食药专门侦查力量建设,又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揭发身边的食药违法犯罪线索,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2.吉视公共频道第一播报:我是吉视公共频道第一播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想请孟处长来回答。一个是目前我省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环节存在哪些突出的问题、隐患?第二个问题是,刚才提到了在这次“四打击四规范”行动中,要严厉打击“五无”食品,什么是“五无”食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处长孟民回答记者提问(柏林摄)

       孟民:感谢你的关注,从工作实践看,我认为我省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环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村食品经营,“小、散、乱、差”的现象比较明显,无证无照经营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二是经营过期变质、来源不明、包装标识不规范的食品现象时有发生,不少的乡村食杂店,经营的食品过了保质期仍然在销售,采购的食品没有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难以保证来源的合法。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等问题。三是制售假冒侵权食品、“五无”食品的问题,由于农村消费水平相对较低,消费者维权和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不少问题食品开始“进乡入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和“五无”食品屡打不绝。四是利用过期的变质原料加工食品,非法添加有害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这些问题多发生在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地方。五是经营条件不符合规定。部分食杂店、食品摊贩存在经营条件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经营场所和生活区不分、缺少冷藏冷冻及防尘防蝇设施,环境脏乱差,潜在的风险比较大。这五方面,目前是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环节突出存在的问题,如果长期存在,势必威胁到农村广大地区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通过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有效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关于“五无食品”指的是: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

       3.吉林日报:我是吉林日报记者。请问魏局长,与以往的专项整治行动相比,这次的专项整治行动有什么突出的特点?

        魏茂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以往相比,主要有四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历时时间长。在年初时候,我们省就已经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那么这次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们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来进一步巩固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确保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二是涵盖范围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几乎涵盖了农村食品安全的各个方面,比如整治的区域涵盖了城乡结合部、村屯、旅游景区等广大地区。整治的业态包括农村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整治的品种包含了农村群众日常消费的各个品种及具有我省地产特色的食品(地产大煎饼、小烧酒、自制熟食、地产糕点等)。三是整治内容全。主要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四是联合部门多。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会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联合开展,并要充分发挥媒体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力量,体现社会共治。

       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我是央广记者。请问魏局长,记得之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请问在此次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行动中,如何调动各方力量,推进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魏茂义:一是充分发挥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的监督举报作用,及时受理农村食品安全各种投诉举报事件,并按照《吉林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及查办大要案件补助办法》(试行),给予投诉举报人奖励,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鼓励新闻媒体的参与,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和引导。对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批、处理一批、曝光一批,用舆论的力量强化监督。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结合农村食品消费特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乡村农民图书室、广播站、文化站、乡村中小学等渠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公布典型案例、印发食品安全宣传册或挂画等方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假冒伪劣食品鉴别、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发挥各乡镇“科普宣传小屋”的科普宣传、受理举报、快速检测、咨询服务作用,加大对可疑食品的快速筛查力度,强化对农村食品的监督,警示引导科学消费。四是加强行刑协作,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工作。对于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在查办初期,尽量的来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查办,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严查一批大案要案,有效的震慑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