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12年1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时30分在省建设大厦7楼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崔力夫介绍2011年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同时,请吉林省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郝荣峰、吉林省就业服务局副局长葛义介绍《关于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的意见》发布情况,并答记者问。

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林毅主持新闻发布会
2011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稿
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崔力夫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人社系统牢牢抓住“发展”和“民生”这两个关键,紧紧围绕“三化”统筹 “三动”战略和“富民工程”,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任务指标已超额完成。下面就2011年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向各位简要通报。
一、2011年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12月末,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5.3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10.5%,同比增长2.7%;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8.8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44.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低于年计划0.9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2.3万人,完成年计划103.4%,同比增长1.8%,其中,异地转移就业285.9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0.3%,同比下降1.4%;就近就地转移就业86.4万人,完成计划115.2%,同比增长14%。小额担保贷款新发放11.5亿元,完成年计划的262.2%。同比增长13.8%。全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1万人,完成年计划128.4%,同比下降6.5%。援助城镇零就业家庭1174户,援助就业1188人,援助率100%。公益性岗位在岗11.9万人。全省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有1.8万人实现了就业,登记就业率为89.5%。整体就业形势好于去年。
截至12月末,全省各项社会保险累计覆盖人数已达到3162.4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的105%,同比增长10.1%。其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17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02.7%,同比增长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47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0.4%,同比增长0.7%;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参保人数1350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1.1%,同比增长1.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31.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3.6%,同比增长10.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5.9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6.6%,同比增长8.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际参保人数达281.4万人。各项保险待遇均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97%,完成年计划的102.1%,同比增长3.4%;备案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9%,完成年计划的100.9%,同比增长0.7%;公务员培训计划完成比率117%,完成年计划的130%,同比增长11.4%;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期结案率102%,同比增长2.2%;行政处理处罚案件审核率和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均保持100%。
二、多措并举,创业促就业成效显著
(一)创业带动就业28万人。连续第8年开展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系列活动,共有省委组织部等24个部门牵头开展43项活动,是历年活动项目最多的一年,共带动城乡劳动者实现创业就业28万人。与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拉动就业的指导意见》。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和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在吉林市召开了吉林省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场会,推广了长春市创业型城市建设、吉林市困难群体创业市场、辽源市打造大学生创业活跃地区、松原市宁江区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等经验。
(二)就业政策扶持113万人。与税务、财政、教育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新一轮促进就业税收政策,进一步明确了社保补贴等政策的连续与衔接问题。举办了全省落实政策培训班,按季度通报政策落实工作,加大各项就业补贴、扶持创业等政策执行力度。截至去年12月末,有112.9万人次享受各项就业补贴政策。
(三)就业援助公益岗位11.9万人。县以上人力资源市场全部设立援助窗口,街道、社区通过入户走访、建档立卡、即时帮扶等措施,不断完善“动态管理,即时援助”制度。全省城镇零就业家庭逐月保持动态为零,共援助1174户,援助就业1188人。全省公益性岗位达到11.86万个,完成了新开发1万个目标任务。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2.3万人。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增长较快,达86.4万人,同比增长14%。全省累计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115个,其中去年新建29个。以“送信息、送技能、送岗位、送温暖”为载体开展“春风行动”,组织驻外劳务机构搭建劳务交流平台,掀起了春节后外出务工的热潮。创新开展技能培训,与省委组织部远程教育办共同启动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开展技能培训”活动,共有12.49万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完成年计划104.1%。
(五)公共就业服务成功介绍就业49.9万人。制定下发《吉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预约、动态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度。去年,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接待用人单位8.7万户,登记岗位空缺119.5万个次,接待求职者98.7万人次,介绍成功49.9万人次;办理就业登记55.7万人次,职业指导51.4万人次,创业服务5.1万人次,为83.3万人代管人事档案,管理流动党员0.89万人。
2011年,我省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打造劳务品牌、强化基层就业等工作,受到人社部和国务院农民工办的充分肯定,先后6次在全国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
三、纵横推进,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五七家属工”和厂办大集体职工参保续保24.2万人。一年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积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两项工作均进展顺利。截至12月,全省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共申报6.04万人,已按政策接续关系人员为3.19万。全省五七家属工申报参保27.51万人,经审核符合条件人数为21.03万人,已参保缴费养老费人员达到18.19万人,其中12.68万人已发放养老金待遇。以上两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较好地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二)加快推进医疗保险改革。在城乡统筹方面,今年取得了“零的突破”。长春市朝阳区经省编办批准成立了城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医保和新农合进行了机构、编制、职能和人员的整合,统一了两险的经办管理模式,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在门诊统筹方面,出台了全面开展居民门诊统筹的通知,将13种门诊慢性病和4种门诊大病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50%。同时建立了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的就医管理机制、实行按人头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和协议管理,现已有长春、延边、辽源、吉林等地陆续启动实施。在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方面,采取在长春市抓试点突破的方式来推动全省付费方式改革。建立了医保谈判协商和付费共担的两个新机制,取得了群众、医疗机构、医保管理三方受益共赢的医改新成效。
(三)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省政府下发了《吉林省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意见》,与省财政厅、国资委、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了资金筹集渠道、标准和办法。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81万人。截至12月末,53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参保262万人,其中,为146万60周岁及以上农村居民发放养老金6. 2亿元;51个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为19.1万60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金6500万元,已完成元旦前发放任务。
四、综合治理,着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一)劳动用工备案176万人。以“春暖行动”为统揽,加大“农民工和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备案全覆盖”两项行动力度,坚持定期调度,按月通报,截止12月,全省已备案用人单位131763户,备案职工人数1764927人,分别高出计划指标2.02和0.91个百分点。针对农民工和小企业实际,研究制定了《劳动合同书》,极大地方便了小企业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开发了网上远程备案系统,使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出台了《吉林省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首开全国先例,得到人社部充分肯定。
(二)全省最低工资平均增长21.9%。 紧紧围绕落实“富民工程”,全面加大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力度。从5月1日起调整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21.9%。按时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上中下三线分别达到20%、15%和8%,指导企业合理安排工资增长。坚持向一线艰苦岗位倾斜,调整了5项企业艰苦岗位津贴补贴标准,平均增幅达到38%,新建立了企业高温津贴。截止12月,已有70%以上中省直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工资普遍上调,拉动了全省企业工资增长。
(三)全省监察用工单位25634户。涉及劳动者189万人。共补签劳动合同4.7万人,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8.4万人,涉及金额4.3亿元,督促657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3436万元,涉及劳动者4.9万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以上,农民工工资当期结案率100%。
五、管改结合,大力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一)为2740名人才发放政府奖励津贴。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制定发展规划等措施,科学谋划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博士后工作发展,初步形成了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博士后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规划。积极落实政府特殊津贴奖励政策,为我省36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专家颁发证书及津贴奖金;共为1611名博士生导师和729名享受高层次特殊津贴。
(二)为1.28万人晋升中高级技术职称。一是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松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试点工作得到人社部充分肯定;二是探索创新高级职称面试评价机制,打破高级职称传统评价方式,三是不断扩大民营高经职称认定范围,有力促进了民营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全年共评选出民营高经人员374人;四是园满完成了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全省88个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例会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共评审出12,837名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三)全省公开招聘57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是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全面推进。省政府召开会议,对全省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明确要求。截止年底,全省共有19798个事业单位完成了岗位设置工作,岗位设置平均推行率接近80%,其中省直达到87%,基本实现了事业单位主体的顺利入轨;二是岗位聘用工作平稳有序推行。加快聘用制度扩面推行工作,到年底,全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提高到95.6%。共有35.5万名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新设岗位完成了岗位聘用工作,实现了年内聘用入轨完成率达60%的任务目标;三是公开招聘制度取得新突破。到年底,有9个市(州)及37个县(市、区)出台了公开招聘制度文件,与国家要求相比,我省提前一年实现了省市县公开招聘制度的全覆盖。全年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共公布招聘计划7020个,实际招聘5760人,公开招聘人员占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比率达到了100%。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形式。采取一般岗位集中招聘、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进行专项招聘、多个部门联合招聘、特殊人才走出去招聘等多种方式。
(四)全省开展劳动者素质培训88万人。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吉林省千名首席技师打造计划实施方案》,启动了千名首席技师打造计划。举办2011年吉林省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竞赛,通过“以赛代评”的方式,评选命名了300名吉林省首席技师。同时,制定印发了《吉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完善了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制度。
(五)全年智力引进项目120项。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重点项目20项。提高了农民收入。利用引进的美国玉米新品种在内蒙、山西等地大面积推广,共为农民增收5.4亿元。
六、人力资源市场出现需求增长超过求职增长
四季度在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登记的需求总人数为279193人次,同比增加56463人次,增幅为25.4 %;求职总人数为362828人次,同比增加27289人次,增幅为8.1%。2011年我省第四季度用工需求较旺盛,这与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分不开的。需求大于求职的职业有:推销展销人员、饭店服务人员、治安保卫人员等,需求小于求职的职业有:物业管理人员、财会人员、行政事务人员等。值得一提的是,装饰装修工和房地产业人员同时出现在需求小于求职的前十个职业中,这种情况在以前是较少出现的,说明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房地产相关行业用人产生了一定程度影响。
201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就简要向大家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关于出台《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
实施就业帮扶的意见》新闻发布稿
吉林省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郝荣峰

吉林省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郝荣峰介绍情况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上午好!感谢各位对“三帮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年1月4日,按照省委“三帮扶”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的就业帮扶工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的意见》。该《意见》以省人社厅2012年1号文件下发,其主要内容有: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左右时间的就业帮扶,使全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得到积极就业政策扶持;使全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得到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为每一名有培训愿望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每年提供一次创业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使全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得到小额担保贷款;使全省就业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的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人均收入增长幅度。
二、帮扶范围
(一)城镇“双困”人员:指本地城镇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没有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
(二)农村“双困”人员:指本地农村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没有实现转移就业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
三、完善就业扶持政策
围绕扶持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鼓励灵活就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在鼓励创业方面,规定对有创业要求和创业能力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继续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城乡“双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在鼓励企业吸纳方面,规定对安置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双困”人员的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鼓励灵活就业方面,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双困”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在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方面,规定对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四、创新就业服务措施
在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作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加强技能培训、组织转移就业四方面提出了创新做法。在发挥基层平台作用方面,要求各地将劳动保障服务向农村延伸。在公共就业服务方面,要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免费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和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在加强技能培训方面,要求各地利用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党员群众技能培训,降低培训成本。在组织转移就业方面,要求各地将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与劳务输出转移就业相结合,同时,加强跨省劳务输出协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对就业帮扶工作必须给予充分的重视,切实加强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落实工作职责。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要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措施,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完善就业服务,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城乡“双困”人员实现就业。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双困”人员就业扶持政策和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帮扶对象转变就业观念。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依托企业、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单位,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舆论宣传,使广大城乡“双困”人员在政策扶持和社会的帮助下,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争取早日脱贫致富,共享美好生活。
2012年1月12日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

吉林省就业局副局长葛义回答记者提问
1、吉林工人报记者:请问葛局长,制定出台《关于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的意见》的背景是什么?主要特点有哪些?
葛义(吉林省就业服务局副局长):谢谢你的问题。《关于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的意见》出台的背景是:去年6月,省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帮扶困难群众、帮扶困难党员、帮扶薄弱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吉发〔2011〕18号),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三帮扶”活动。“三帮扶”工作是推动吉林振兴发展、加强党的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从前一阶段我省“三帮扶”工作情况看,虽然“三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重“输血”轻“造血”,即重物质帮扶轻思想帮扶,存在给钱给物多,在转变思想观念,帮助创业就业,提供致富项目,增强致富能力方面相对较弱。为突出“造血”功能,促进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的实现创业就业,使他们从根本上从贫困中摆脱出来,三部门(单位)共同制定了该《意见》。
《意见》主要有六个特点:一是帮扶目标明确。围绕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扶持、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提供创业就业培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增加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人均收入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二是帮扶范围广泛。进一步扩大了就业帮扶的范围,将城镇和农村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没有实现就业(转移就业)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全部列入了就业帮扶范围。三是帮扶政策全面。 《意见》中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可享受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积极就业政策扶持。四是安置渠道多样。一是扶持自主创业。要求各地广泛征集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制定创业项目计划书,免费提供给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双困”人员。二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要求各地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拿出适当比例的岗位,用于安置城乡“双困”人员。兴建的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市场、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要拿出部分摊位用于安置城乡“双困”人员。三是鼓励灵活就业。要求各地通过兴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市场、再就业一条街等形式,积极鼓励城乡“双困”人员从事计件工、小时工等非全日制工作,增加家庭收入。四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要求各地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将园林、绿化、交通协管、治安保卫等社会化服务岗位,重点安置城乡“双困”人员。五是就业服务创新。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作用。要求各地在各行政村全面建立劳动保障服务员制度,加强服务员队伍管理和培训。二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要求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服务大厅为城乡“双困”人员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免费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以及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帮助城乡“双困”人员树立市场就业、自谋职业的观念。三是加强技能培训。要求各地利用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党员群众技能培训,降低培训成本。四是组织转移就业。要求各要将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与劳务输出转移就业相结合,同时,要加强跨省劳务输出协作。六是组织领导严格。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地对就业帮扶工作必须给予充分的重视,切实加强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落实工作职责。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措施,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完善就业服务,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城乡“双困”人员实现就业。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双困”人员就业扶持政策和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帮扶对象转变就业观念。
2、吉林手机报记者:请问崔厅长,我省仲裁院建设取得哪些进展?

记者提问
崔力夫(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当前,各地把仲裁院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仲裁院建设。目前,我省全省共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52家。市州级仲裁院建院率为90%;县(市)级仲裁院建院率为72%。部分地区在仲裁院建设过程中,坚持标准、注重质量,补充办案人员,争取独立的办案场所和办案经费,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实体化建设目标。
3、城市晚报记者:请问崔厅长,2011年我省公务员招录工作有哪些举措?
崔力夫(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谢你,这个问题提的很好。2011年我省公务员招录工作主要有三方面的举措:一是实行依法考录、阳光考录。今年,各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1985人。笔试建立起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完善制度、人员执考、设备保障和环境整治等“六道防线”,面试实行“阳光考录”,实行封闭入闱管理和“双背”抽签制度;全省整个面试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现场监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现场旁听,增强了考录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二是拓宽公务员交流渠道。制定了《吉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进一步拓宽了公务员选拔“源头”,改善了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加强对公务员转任工作的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共组织各职各类公务员转任1096名,都做到了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三是在全国率先推行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出台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实现了“五个转变”,即:内容上实行分级分类量化考核,时间上注重平时动态考核,主体上突出直接领导评价作用,方式上坚持与政府绩效评估同步推进,效果上进一步强化激励约束功能。
4、东亚经贸新闻记者:请问崔厅长,过去的一年我省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特别是小额担保贷款在扶持创业上取得了很大成绩,请问在扶持大学生、农民以及女性创业者等就业困难群体方面有哪些具体成效呢?
崔力夫(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谢你,这个问题问的很好。截至2011年,全省所有的县(市、区)累计发放额均超过了千万元。累计发放超亿元的县市达到了7个。同时进一步突出对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创业者、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通过提高贷款额度上限、简化程序、减低门槛等措施,惠于人员越来越多,其中对高校毕业生累计享受小额担保贷款3916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4亿元,累计带动就业1.14万人;当年高校毕业生享受小额担保贷款932人,发放贷款近4897万元,带动就业2830多人。辽源袜业大学生创业园,仅省人社厅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就已经为该园区内的58户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发放4510万元全额贴息贷款,此举不仅解决了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资金困难,也极大地鼓舞了大学生创业激情。截至12月末,全省累计扶持农民工3638人,发放贷款1.3亿元;全省扶持妇联组织推荐的女性创业者59102人,累计发放扶持女性创业者贷款21亿元,当年新发放6.2亿元。
5、中新社记者:请问崔厅长,政府在促进农民工就业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崔力夫(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谢你的提问。我省在促进农民工就业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政策措施:一是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劝导他们不要到很远的异地去就业,那样会产生诸如春运返程等方面的许多问题。二是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有些农民工在外打工积攒了一定的资金,给予他们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返乡创业。三是通过树立农民工创业典型来带动他们创业就业。四是通过采取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来降低创业门槛,鼓励他们自主创业。五是通过提高创业者的素质激发他们的潜力。充分利用组织部远程教育网络来教育提高农民工素质,为农民工创业就业做一些实质性的工作。
6、吉林日报社记者:请问崔厅长,2011年我省在全力推进毕业生创业就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会场一撇
崔力夫(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谢你,这个问题提的很好。我们主要做了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密集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2011年,采取综合与专场、现场与网络、扩大与精细相结合等方式,先后举办10场公益人才交流会、78场分行业、分专业的专场人才交流会和350多场高校毕业生专场交流会,共有1.95万家企事业单位进场(进网)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3.65万个,35.4万人次高校毕业生进场(进网)交流洽谈,达成就业意向11.2万人次。通过与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进行人才交流合作,为我省提供就业岗位1.85万个,达成就业意向1.2万人次,通过与吉林大学等6所高校合作举办综合、工业、农业、财经、外语等专业化、精细化招聘会,市场意向签约率提高了10%左右。二是拓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继续实施了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选聘了1440名高校毕业生协助村“两委”工作,为7000多名毕业生提供了见习岗位。三年以来,累计为“一村一名”大学生和大学生见习工程发放生活补贴和保险补贴1.55亿元。三是推进公共人才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该平台具备发布就业创业政策信息、进行网络人才招聘、开办网上就业大讲堂、开展网上就业指导、提供远程就业培训、推介基层就业项目、进行就业创业情况统计等功能。该平台的建成畅通了人才供求的信息渠道,全面提高了人才交流的信息化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管理。建立省级大学生创业园专家评审委员会。东北袜业、吉林动漫集团等31家单位通过评审,有效提高了大学生创业园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五是开展了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和就业创业典型事迹宣讲进校园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就业创业政策、基层就业典型和创业成功大学生典型进校园活动,各地共推荐“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和自主创业大学生典型41人。遴选6名先进典型组成了“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层服务项目宣讲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