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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召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6-05-19 12:23:08 来源: 松原市政府

      4月27日,松原市召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国税局副局长田凤海,市地税局副局长孙庆峰介绍了“营改增”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分别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吉林日报、松原日报、松原日报.晨讯、松原广播电视台、市政府网、松原新闻网、东镇网、松原宣传网、松原文化网、“松原发布”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参会。

      市国税局副局长田凤海介绍了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改革内容、重要意义及工作推进情况。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332户,累计实现减税15411万元。
  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四是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
  自试点启动以来,我市国税部门重点抓了四件事:一是抓关键环节。牢牢把握户籍交接环节,共接收营改增总户数23368户。牢牢把握核查采集环节,采取“三审工作法”,即分组审、逐户审、重点审,共修改和录入8500条。牢牢把握发票升级版推行环节,全面完成761户推行任务,推行率达100%。二是抓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工作组织和6项应急预案,采取增设窗口和工作人员、分时段分流申报、国地税互设办税窗口、分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坐班制等措施积极应对,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妥善处置。三是抓宣传培训。依托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开展宣传,联合地税、营改增企业举办营改增知识竞赛,提高了试点纳税人的知晓率。同时,开展内外培训辅导,让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熟业务、懂政策、会申报。四是抓发票供应。目前共领回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237万份、定额发票5.5万本,并已发放到各基层单位,保证数量足、票种全,让纳税人领票、开票高效顺畅。
  市地税局副局长孙庆峰介绍了前期“营改增”试点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和当前地税部门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准备情况。2013年以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的统一部署,全市国、地税系统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在营改增推行工作中精心筹备,扎实推进,确保了我市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等7个现代服务业税制顺利平稳转换。试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正常有序进行,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征纳双方已基本适应新税制的各项要求。总的看,前期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反映良好,基本实现了规范税制、减轻税负、促进发展、带动改革的预期目标。
  此次营改增试点共涉及我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4个行业2万余户纳税人,应该说试点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能确保5月1日“营改增”试点如期顺利推进,我市地税与国税部门积极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把“营改增”试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着力实施、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到位。目前,“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此次营改增试点涉及到的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信息移交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共移交金融业纳税人477户、建筑业纳税人1503户、房地产业纳税人597户、生活服务业纳税人20791户。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将正式纳入增值税征管范围。国地税双方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兼顾、把握重点、强化协作、整体推进,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试点工作任务。
  会上,市国税局副局长田凤海,市地税局副局长孙庆峰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1.松原日报记者:田局长您好,我想了解一下,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对前期试点行业和原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有哪些影响?
  田凤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以一套计税价10万元的房子为例,过去征收营业税时,直接用房产全额10万乘以税率5%,需交纳0.5万元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计税时,需要先按5%的税率扣除税金,再计算应纳税额,也就是要用10万除以1.05后再乘以5%,实际交增值税4760元,少交税240元。计税额变小,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征税费也相应减少,所以,整体税负进一步减轻。
  2.东镇网记者:孙局长您好,请问除了营改增以外,在其他税费方面有没有配套优惠措施?
  孙庆峰: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着力点。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国家近几年推出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包括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以及有关政府性基金减免优惠。比如,从今年2月开始,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这些措施都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国家政策扶持的目的。
  3.松原日报.晨讯记者:请问田局长,我市国、地税部门在“营改增”联合办税方面,采取了哪些合作举措?
  田凤海:自今年年初以来,我们国、地税部门不断深化国地税合作,在服务、征管、执法、稽查合作方面都取得了较大进展,实现了较为理想的阶段性合作成果。尤其是为了全方位方便纳税人,尽最大可能减轻纳税人负担,我们国、地税双方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国地税合作示范区建设。首先,成立国地税合作联络机构,专门负责国地税合作事项的联络沟通工作。其次,建立合作试点。在市、县两级局各选择一个办税服务厅进行试点,目前,我们已经在市区采取“互相进驻”和乾安县采取“共建大厅”的方式进行合作,并力争把乾安县办税服务厅打造成全省国地税合作示范区。第三,实行同步跟进。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全市范围,力争使国地税业务 “同城通办”、“全市通办”。
  4.松原新闻网记者:请问孙局长,在这次营改增过程中,我市税务部门有哪些比较便利的配套服务措施?
  孙庆峰:目前,为了确保试点的如期顺利推进,帮助纳税人尽快做好试点准备,我们地税部门将联合国税部门做好全程服务。一是广泛进行了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媒介,对“营改增”政策进行了宣传。前期我们在松原电视台、市政府网分别录制了2期“营改增”专题访谈,在《松原日报》开辟了“服务发展、助推改革”营改增专栏,与国税局联合开展了“营改增”税收知识竞赛,对“营改增”政策及“营改增”试点工作动态进行了重点宣传。二是开展了业务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全省“营改增”试点业务培训班,强化“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学习,使业务干部了解和掌握了相关政策。同时,举办“纳税人大讲堂”,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进行业务培训,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增强了纳税人对“营改增”试点政策的了解。三是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地税机关和国税机关通力协作,采取共建联合办税厅、互设办税窗口、设立绿色通道等形式,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便捷服务。目前,我们按照“两种模式,三级试点”的联合办税思路,在乾安县国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市地税局江南办税厅和江北办税厅互设了办税窗口,互派了办税人员,并分别进行了联合办税模拟演练。从目前模拟的情况来看,基本实现了“进一个门,办两家事”的设想,解决了纳税人办税“两头跑”的负担。四是延长申报期。考虑到营改增的实施,6月份的纳税申报期截止日由原定的6月15日延长到6月25日。